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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头镇“三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4-12-24   来源: 陂头镇

    陂头镇在跨越赶超、科学发展的关键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是根本保障。对此,陂头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党党委主体责任各项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一是抓学习教育,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学习制度的落实力,全面系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撰写体会文章,交流学习心得,着重解决好党政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问题。活化学习形式,积极开展廉政培训,增强警醒意识和责任意识,使班子成员自觉担起和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抓压力传导。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把“抓党风廉政是党委的事,不抓党风廉政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层层传导。同时,通过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建立“一把手”主体责任约谈制度,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及其全体干部交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成绩单。

    三是抓责任担当,合力推进。镇书记坚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记使命、摆正位置,做到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做好表率的同时,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好人主义、不敢担当和形式主义,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齐心协力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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