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提醒民警过廉洁过节
发布日期:2017-10-09 来源: 县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国庆、中秋廉俭过节,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近日,县公安局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国庆中秋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不断深化“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以身作则,更要敢抓敢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将节日期间严明纪律作风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纪检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督促本单位民警落实好纪律要求。
《通知》规定,广大民警职工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决不允许公务接待饮用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酒类;决不允许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决不允许公款购买消费任何酒类;决不允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决不允许出入“私人会所”,参与“一桌餐”等形式的吃请活动;决不允许公款旅游、健身等;决不允许公款送月饼等节礼。
《通知》要求,纪检部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七个决不允许”等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管理监督不力,以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说情甚至干预案件查处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注意区分正常的福利待遇与奢靡享乐之风,确保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