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社迳乡当迳村党务公示栏上,一张“关于给予钟英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公示”引起当地群众的关注和热议。内容是该村党支部书记钟英峰利用职务之便,私分防洪堤征地款,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情况。该村群众坦言,“以前只看到干部提拔的公示,没想到现在连干部受处分也要公示。”
根据市纪委监委印发的《村组(社区)干部处分公示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社迳乡纪委积极探索推行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制度,并将其作为村党务(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根据《办法》要求公示公开的“四种对象”“五项内容”,通过在村张贴公示的方式,向违纪行为人所在地的干部群众公示公开,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感受,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效。
“过去处分执行经常‘秘而不宣,宣而不全’,而现在是‘阳光公示,公开透明’,处分决定进行公示‘晒’出了纪委的公信力,‘晒’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放心和满意。”社迳乡纪委书记徐文表示。(黄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