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在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工作中作风不实的典型问题。
经查,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全南县林业纠纷调处办在处理社迳乡当迳村村民周某华与同村村民周某明的山林权属纠纷问题中,因向反映人周某华出具了错误的答复意见,导致其走司法程序近一年时间无果。2016年11月,周某华向社迳乡人民政府提出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但社迳乡人民政府于2017年4月才正式受理,且在处理此纠纷过程中办事拖沓、不敢担当、怕下结论,直至2018年8月,该纠纷的行政裁定才下达到位。
该县林业纠纷调处办主任谢建明在答复周某华信访事项过程中,担当意识不强,考虑不周全,出具的答复意见错误的引导周某华在未进行行政裁决的情况下,走了法律诉讼程序,间接拖延了周某华解决问题的时间;该县林业局副局长江军在审核林业纠纷调处办出具答复意见过程中,把关不严,责任心不强;社迳乡党委原副书记熊凯在处理此次纠纷过程中,办事拖沓,严重影响了此次纠纷调处的时间;社迳乡副乡长黄培接手分管林业工作后,在熊凯已向其交代要将裁决书尽快下发的情况下,仍没能引起重视,迟迟不予下发;社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杨鹏飞对此次纠纷调处工作调度不够,统筹不力,对纠纷处理情况未及时跟踪督办。根据《赣州市“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全南县工作效能问责办法》,2018年9月,全南县纪委监委责令谢建明、江军、熊凯、杨鹏飞、黄培作出深刻检查,并全县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当前,全县上下正大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怕负责、慢作为。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务实重行、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把不好的作风改掉去、把好的作风树起来,将作风建设持续引向深入。(全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