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源坝镇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经查,龙源坝镇镇头村村干部谢桂林、郭忠南于2017年12月-2018年1月期间,违规报销汽油发票4张共1000元,其中郭忠南报销760元,谢桂林报销240元。
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谢桂林、郭忠南全镇通报批评,向镇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责成谢桂林、郭忠南分别将各自报销的汽油费退还给镇头村委会账户。
通报指出,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严格自律,不断提高廉洁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村、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于律己,严守党员标准,不折不扣、毫不松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镇纪委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管,让纪律常驻心中,经常拉耳扯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龙源坝镇纪委 曾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