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下乡纪委查处一起党员参与赌博的问题。
经查,2018年9月20日11时许,龙下乡川垇村党员刘强与他人在全南县龙下乡财政餐馆一楼进行“三公”赌博,刘强携带赌资90元全部输掉。2018年9月21日,全南县公安局龙下派出所对刘强下达《全南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公(龙下)决字【2018】025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刘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刘强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和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2020年6月20日,经龙下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强党内警告处分。(温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