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南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傅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等问题。2011年至2018年,傅强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经侦大队大队长期间,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价值合计7.15万元;用公款违规为其个人私车充值加油卡1.7万元及支付其个人消费0.084万元。此外,傅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傅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政治教导员钟传伟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0年至2019年,钟传伟先后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违规领取过年过节补助及电话费补助共计3.36万元。此外,钟传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钟传伟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南迳镇林业工作站原站长刘春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7年,刘春炎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等礼品,折合价值2万余元。此外,刘春炎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0年7月,刘春炎受到政务撤职处分,相关款物予以收缴。
县林业工业公司原负责人兰传义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至2018年,时任全南县林业工业公司负责人兰传义利用职务之便用公款支付其本人私车维修费和加油费共计人民币1.365万元。此外,兰传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兰传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全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