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将县纪委县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县司法局龙源坝司法所所长钟永明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7至2018年期间,钟永明连续5次利用职务便利,编造他人签名领取人民调解员办案误工补贴9150元并占为己有。2021年1月,钟永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社迳乡塔下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8年春节前,经村党支部书记袁世龙与村干部商议决定,由塔下村委会以虚列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的方式,变相为村干部发放春节慰问物资,价值合计4000元。村党支部书记袁世龙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月,袁世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金龙镇陂头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5月至2020年10月期间,陂头村委会以虚列餐费的方式套取1.3万余元资金,用于发放村干部福利,造成不良影响。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温祜佳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0月,温祜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全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