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logo

南迳镇:查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问题

发布日期:2022-06-17   来源: 南迳镇纪委

近日,南迳镇查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问题。

经查,2018年4月至6月,马古塘村集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空心房拆除、大棚蔬菜基地建设等工作。期间,有工作组人员提出要携带香烟更便于开展群众工作,经谭某荣及时任马古塘村村委会主任谭某博同意,由马古塘村干部钟某秀经手从其本人经营的副食商行中不定期购买香烟,并发放给各工作组成员。期间,共购买6条"硬盒经典双喜"香烟、条“金圣"香烟、1.5条“软金圣”香烟、1条“玉溪”香烟,花费1195元,由马古塘村委会报账后支付给钟某秀。

2018年5月,马古塘村组织工人对村办蔬菜大棚中收获的蔬菜进行打包装运,因天气炎热,大棚管理人员提出由马古塘村委会购买啤酒供工人饮用。经谭某荣、谭某博同意,由钟某秀经手从其本人经营的副食商行中购买了箱啤酒,并发放给工人饮用,共花费75元,由马古塘村委会报账后支付给钟某秀。

谭某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购买烟酒。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经2022年4月27日南迳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谭某荣党内警告处分。(刘若鸿)

关闭
赣州市全南县12388举报网站入口>>
清风全南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
本网站投稿地址
qnlz2008@163.com
欢迎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