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源坝镇纪委查处了1起违反群众纪律的违纪问题。
经查,2011年下半年,黄沙村小组集体对黄沙迳山场进行拍卖,时任雅溪村支部书记陈某山得知情况后,邀请龙源坝村商人合伙竞拍,并于2012年再度将该山场转卖他人。
黄沙迳山场已转卖给他人,为能持续获得该山场内的770.2亩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陈某山编制虚假材料,并利用雅溪村支部书记身份影响力,于2014年5月向龙源坝镇林业工作站、寨下村村委会提出申请,将黄沙迳山场生态公益林补助金领取人变更为其本人。在未对申请变更事项认真审核的情况下,龙源坝镇林业工作站、寨下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为陈某山办理了补助变更手续,致使陈某山冒领了他人2013年至2021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合计9.2101万元,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
陈某山身为中共党员,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务影响力,冒领他人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某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