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厢镇纪委严肃查处了1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纪问题。
经查,2022年10月7日20时44分,陈某彬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城厢—上山3公里200米路段,实施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陈某彬酒精含量测试为63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10月9日,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陈某彬下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陈某彬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陈某彬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违纪,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某彬党内警告处分。(王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