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市社区纪工委查处1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纪问题。
经查,2023年4月25日20时55分许,南海社区党员曹某权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赣BUY787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县城寿梅路段时被交警当场查获。4月27日,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曹某权下达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曹某权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曹某权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城市社区党工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曹某权党内警告处分。(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