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迳镇查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问题。
经查,2020年春节前,原南迳镇热水村村委会主任廖某(2021年换届后离任,政治面貌群众)提议以套取资金方式给本村干部发放春节福利,在村“两委”成员的默许下,热水村报账员李某以虚开广告宣传费用的方式套取资金1.8万余元,其中1.5万元用于违规向村干部发放福利,剩余的0.3万余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
时任热水村党支部书记谭某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发放村干部春节福利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经2023年7月18日南迳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谭某山党内警告处分。(谢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