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南县查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经查,2016年2月至2018年5月期间,全南县林业局下属全南县虔锦林业产业有限公司原负责人兰传义私车公养,使用公款支付个人车辆加油费用0.407万元,并在全南县虔锦林业产业有限公司账上报销个人修车费用0.958万元。此外,兰传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4日,经全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兰传义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物已收缴。(全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