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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一村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分

发布日期:2019-07-02   来源: 全南县纪委监委

       近日,全南县查处一起村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经查,2018年12月16日20时32分,全南县龙下乡河田村村主任陈华胜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县交警当场查获。陈华胜酒精含量测试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8年12月17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陈华胜下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陈华胜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2019年4月4日龙下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华胜党内警告处分(全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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