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南县查处一起扶贫领域工作失职问题。
经查,2016年、2017年,全南县龙下乡川垇村贫困户刘某娣、刘某旗以发展养鱼产业的名义,分别申报获得扶贫产业帮扶资金4000元、3000元。经核实,刘某娣、刘某旗申报产业帮扶资金的鱼塘实为他人承包养殖,刘某娣、刘某旗并未在该鱼塘发展养鱼产业。在刘某娣、刘某旗申报产业帮扶资金期间,龙下乡川垇村委会主任黄世明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未到实地调查核实,就在刘某娣、刘某旗产业帮扶资金申请表上审核签字,导致刘某娣、刘某旗违规申报获得产业帮扶资金。目前,违规申报的产业帮扶资金已上交财政。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2019年7月6日龙下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世明党内警告处分。(全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