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教科体局教研室主任袁宝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9月至2021年6月期间,金龙印刷厂将教师试卷命题费等资金转账至县教科体局教研室主任袁宝华个人账户中。袁宝华违规将部分资金以审核费名义发放给县教科体局有关人员,其中袁宝华本人领取1.747万元,其他人员领取5.833万元。2022年4月19日,袁宝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龙下乡上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春升套取资金用于购买个人物资问题。2020年至2021年,叶春升安排村报账员叶某通过虚增乡村环境整治用工工资的方式套取资金购买蜂蜜22瓶,用于赠送亲戚朋友及自家食用。鉴于叶春升因违纪问题于2018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具有从重情形。2022年4月26日,叶春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下乡山石村党支部原书记邱保平、村委会原主任邱治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12月,龙下乡山石村进行无主坟墓搬迁工作,项目承包方黄某煌邀请邱保平、邱治明等人吃饭,并在席间饮用白酒,餐费由黄某煌支付。同时,用餐时邱保平还向黄某煌索要“辛苦费”4000元,并分发给村干部。鉴于邱保平因违纪于2019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具有从重情形。2022年4月26日,邱保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邱治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表明,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当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此为鉴,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不正之风滋生腐败、腐败助长不正之风的关系,严守纪律规矩,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严格干部管理,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应查尽查、从严处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