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纪委县监委对全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李恢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恢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寡廉鲜耻,道德败坏,给予他人财物搞钱色交易;漠视群众利益,拒不支付群众田租;责任意识缺失,在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靠“农”吃“农”,损公肥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内外勾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恢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全南县纪委常委会、全南县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恢明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恢明简历
李恢明,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江西全南人,中专文化,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7月至1996年8月历任全南县社迳乡农技站农技员、站长;
1996年8月至1998年8月任全南县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1998年8月至2003年8月任全南县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主任(副科级);
2003年8月至2019年3月历任全南县农业局(全南县农业和粮食局)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站、蔬菜办农艺师;
2019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全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