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生产分中心原农艺师李恢明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恢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